设定个人负担最高限额,个人不再承担超出的费用,超出的费用全部由医保报销,避免患病家庭因医疗费用过高致贫。
近年来,我国大病医保制度不断完善。饶是如此,白血病、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费用不菲,仍让很多患者家庭债台高筑,这其中,有77%的重大疾病患者都是未成年人。
据统计,参与调查的530名重大疾病的患者,总计已发生医疗费用24484.8万元,实际报销4718.1万元,报销比例仅达到19.70%。实际报销过程中,还会有很多掣肘因素,如住院费用报销周期长,各地执行标准不一致;受地方保护政策影响,重大疾病患者转诊困难,入院门槛费及重复检查费用,加重了患者的负担等。
鉴于此,建议采取多项措施:
首先,完善救助机制,把医后救助变医前救助,创建重大疾病救助绿色通道。搭建全国联网的救助平台,重大疾病就由医保部门提前把住院押金交到治疗医院,个人自筹部分可以在治疗期间筹措,在治疗期间如果患者家庭无法筹足应该个人承担部分,由政府部门进行评估,再通过各种救助渠道帮助筹款,或者是政府给予重大疾病治疗无息贷款。不能因为治疗费用的筹集,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。
其次,提高医保报销比例,也把现在的国家报销封顶规定改为个人负担总额封顶。应该按照实际发生的治疗费用,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,同时设定个人负担最高限额,个人承担费用达到限额,个人不再承担超出的费用,超出的费用全部由医保报销,避免患病家庭因为医疗费用过高致贫。
再者,搭建社会综合救助平台,对已经致贫的重大疾病患者全面进行救助。将现在各种新农合、城镇医保、职工医保、民政等多个负责医保的部门合并,医疗保险做到一站式报销结算,同时由国家在福彩基金中落实救助经费,再加以政府补贴为主,社会慈善、企业捐赠、个人积极参与的多方面的筹资渠道,帮助已经因为重大疾病致贫的家庭脱贫。对重大疾病的救助工作前移,不能等患病家庭山穷水尽再进行救助;在救助方面,不要只限于收入型贫困家庭,对于支出型贫困家庭同样宜给予帮扶。
还有,取消现在的重大疾病确定的标准,按发生治疗费用总额进行救助。现在的重大疾病只是规定了二十几项,各地医保机构在审核医疗费用时,只好机械地查询患者所患的疾病是不是在这二十几种疾病名录之内,很多恶性肿瘤或罕见病,只因为没列入重大疾病名录就被拒绝救助。
此外,重大疾病取消转诊限制,让每个人公平地得到救助机会。省城以上的医院与一般城市的医疗水平有很大的差异是不能否认的,所以在重大疾病的治疗方面,希望取消转诊治疗限制,更不能因为转诊降低医保报销比例的限制。